我國的專利類型有三種,分別是發明專利、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。那么,這三者應該怎樣區分呢?
外觀設計專利比較好理解,它是指工業品的外觀設計,也就是工業品的式樣。它與發明或實用新型完全不同,即外觀設計不是技術方案。
我國《專利法》第二條中規定:“外觀設計,是指對產品的形狀、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、圖案的結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于工業應用的新設計。
可見,外觀設計專利應當符合以下要求:1、是指形狀、圖案、色彩或者其結合的設計;2、必須是對產品的外表所作的設計;3、必須富有美感;4、必須是適于工業上的應用。
外觀設計清楚了,難以區分的是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,當然,肯定有招數能夠將他們區分開來,下面我們就來看看究竟有哪些妙招?
1、從保護客體角度分析:
發明是指對產品、方法或者其改進所提出的新的技術方案,是全新的創造。發明既可以保護方法,又可以保護產品,并且,對于產品的類型也沒有限制,而實用新型只能保護產品,并且,只能保護有形狀和構造的產品。
因此,方法和沒有形狀或構造的產品(例如高分子化合物、藥品的配方等),只能申請發明專利;而有形狀和構造的產品(例如機械產品、電路等),既可以申請發明專利,又可以申請實用新型專利。
2、從對創造性的要求角度分析:
對于新穎性和實用性,發明和實用新型的要求是一樣的,但發明對創造性的要求要高于實用新型。
3、從審批程序角度分析:
發明比實用新型多了公開和實質審查的程序。所以,在實踐中發明的授權率相對較低,而實用新型只要在形式上沒有問題,大部分都能獲得授權。
因為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審批程序不同,導致它們的審批時間也不同。實用新型一般自提出申請起6~10個月就可以取得授權通知書,而發明一般要2~5年才能知道審批結果,即收到授權通知書或駁回通知書。
4、從保護時間角度分析:
發明最長可以保護二十年,而實用新型最長只能保護十年。
5、從保護力度角度分析:
因為發明對創造性的要求高于實用新型,所以一般會認為發明的價值也要高于實用新型。因此,無論是在專利權的許可或轉讓時,還是在侵權訴訟的判賠時,發明專利的獲益或獲賠往往可以高于實用新型。
以上是從各個角度分析發明和實用新型的區別,想必大家對這兩者都有了一定的了解,還有一句話大家可以記住:能夠申請實用新型專利的技術方案也可以申請發明專利,但能夠申請發明專利的不一定能申請實用新型專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