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標近似外,“易產生不良影響”這個理由也是造成商標注冊失敗一大原因。《商標法》第十條第一款第(八)項規定:“下列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:(八)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。”《商標審查標準》規定:“其他不良影響,是指商標的文字、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、經濟、文化、宗教、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、負面的影響。”如何判斷申請商標是否具有其他不良影響呢,《商標審查標準》規定:“具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判定應考慮社會背景、政治背景、歷史背景、文化傳統、民族風俗、宗教政策等因素,并應考慮商標的構成及其指定使用的商品和服務。”
今天為大家介紹一些因,“易產生不良影響”被駁回的商標,避免大家在注冊時犯同樣的錯誤。
1.涉及政治因素
“八陸菌”商標
申請商標“八陸菌”不是現代漢語的固有詞匯,顯然是申請人臆造的,該商標申請注冊在第29類“干食用菌”等商品上似乎還挺有新意,就因為讀音與“八路軍”近似而被認為具有其他不良影響。至于商標局審查員為何會有如此聯想呢,百度一下就會知道:
這個例子告訴我們,要想商標順利通過初審,一定要有政治敏銳度,申請商標不能在任何一方面涉及政治因素,不僅是歷史的層面,還包括理論的層面,比如下面這個例子:
“第一世界”商標
申請人某公司的企業字號就是“第一世界”,其申請注冊“第一世界”商標合乎情理,但是“第一世界”這個詞組顯然不是該公司想出來的,其形成有其特定的政治背景,更有一套深厚的政治理論。這樣的詞組被拿來作為商標使用,久而久之顯然會產生第二含義,從而淡化其原有的政治意義,因此被認定易產生不良影響。
2.涉及宗教因素
“南少林”商標
“南少林”商標駁回理由:
商標評審委員會經審理認為,眾所周知,飲酒系佛教禁忌。本案申請商標為漢字組合“南少林”,指定使用在燒酒、白酒等商品上,可能傷害佛教徒的宗教感情,易產生不良影響,故對申請商標在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。
3.涉及文化傳統
“二人轉”商標
“二人轉”很多人都聽過,是發源于東北地區的一種說唱藝術,為普通老百姓所喜聞樂見。但是“二人轉”的避孕套大家就沒有見過了,這位黃女士將“二人轉”申請注冊在避孕套等商品上,企圖實現一種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效果,自以為是一個申請商標的好點子。但無奈“二人轉”畢竟是一種受眾范圍很廣的藝術形式,作為商標注冊在避孕套等商品上顯然不利于“二人轉”正面形象的傳播,被認定為具有不良影響而駁回也在情理之中。
4.申請商標“格調不高”
“俗”字商標
本案申請商標實際上是以圖形商標進行申請的,但該圖形顯然在字形上很像“俗”字,申請在酒等商品上易被呼叫為“俗酒”,估計審查員因此認定該商標注冊在酒上略有不雅,因而將其駁回。
“毛驢子”商標
本商標是純文字商標“毛驢子”,從字面含義看就是指動物中的驢,但事實上在新疆等地方言中“毛驢子”通常是罵人的話,泛指牲口,不是人,這樣的詞匯申請注冊成商標顯然不太合適。
5.涉及教育因素
“金童童及圖”商標
“金童童及圖”商標駁回理由:
許多申請人在設計商標時為了獨樹一幟,往往會自創一些不規范的漢字或者變造一些成語,企圖在字形或含義上吸引公眾的注意力。此類商標因是對漢字、成語等的不規范使用,如果允許其大量使用,久而久之將會改變人們對正確的漢字、成語的認知,顯然不利于我國語言文化的普及,尤其是對正處于成長階段的中小學生而言,其不良影響是深遠的。因此,此類商標通常都會被認為具有不良影響而駁回。如上述商標“金”字為漢字的非規范寫法,作為商標使用在指定的有線電視播放等服務上,會擾亂規范漢語的使用秩序,誤導青少年對規范漢字的認知,從而產生不良社會影響。申請商標已構成《商標法》第十條第一款第(八)項規定之情形,故對申請商標在復審服務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。
綜上,申請注冊商標是一項專業性和經驗性相結合的工作,要想在最大程度上節約商標申請的時間和經濟成本,則一定不能對要申請的商標掉以輕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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