深圳商標注冊 “海賊王”版權方 商標被搶注 侵權賠償也被他人領取
近日《口袋海賊王》和《街機海賊王》手游侵犯“海賊王”被處罰款近3000萬元更是引起了大家的廣泛關注。但是,獲得賠償的并不是集英社,而是注冊了第9類計算機游戲軟件等商品“海賊王”商標權利人北京隨手互動信息公司。
原來,《ONE PIECE》漫畫傳入中國后,版權方集英社在2007年7月4日申請注冊了“航海王ONE PIECE”的各類商標,但始終沒有注冊“海賊王”的商標。當然,這與漫畫最初官方譯名為《航海王》有很大關系。但實際上,無論是漫迷還是廠商,《海賊王》的名氣顯然更大更響。而隨手互動公司于同年8月24日申請注冊了兩件“海賊王ONLINE及圖”商標,并均于2010年被核準深圳商標注冊。集英社未能及時把握市場及用戶的實際情況,與“海賊王”商標失之交臂,為其在中國市場的品牌推廣與知識產權保護埋下了隱患。
對此,集英社卻無可奈何。當授權游戲廠商《海賊王》IP的時候,只能用“航海王”,不能用大眾更熟知的“海賊王”,而“海賊王”卻要比“航海王”更容易被玩家接受。而且但凡有“海賊王”的侵權時,集英社也無法上訴,只能看著手握“海賊王”商標的游戲公司去維權索賠。
“海賊王”的例子告訴我們,企業只有做好商標戰略布局,構筑好商標防御體系,才能依法維護自身的權益。企業應時刻關注市場實際,不斷擴大自己的商標版圖,完善商標陣營,有必要時,甚至可以考慮全類注冊,以有效防止他人進行商標搶注等搭便車行為,讓自身品牌權益能夠得到有效的保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