Uber:Waymo的初步禁令請求“失敗”
運輸公司Uber表示,Google的前駕駛汽車部門Waymo的初步禁令請求是“失敗”的。
Uber在4月7日在加利福尼亞北區的舊金山分部的美國地方法院提交了答復。
3月13日,WIPR報道說,Uber及其自駕卡車公司Otto被指控盜用和侵犯Waymo的LiDAR,這是一種基于激光的掃描和制圖技術。
Waymo在二月份聲稱,一名前任Uber的前任經理在辭職之前不久就下載了超過14,000份高度機密和專有的檔案。
自駕車部門認為,這種“計算機盜竊”的商業秘密使奧托員工超過五億美元,并允許Uber“以莫斯費用”恢復一個停滯的計劃。
Waymo也以原來的訴訟聲稱Uber侵犯了其涉及LiDAR技術的專利。
這些專利包括美國8836922; 9368936和9086273。
Waymo要求初步禁止Uber和Otto使用所指稱的商業秘密并侵犯其專利。
Uber在4月7日回應Waymo的投訴時說,該公司的初步禁令是“失敗”。
運輸公司補充說,Waymo的中心論點是,前Waymo員工為Uber帶來了數千份保密Waymo文件,以建立一個“模仿”的LiDAR,而且Uber的系統密切模仿Waymo的單鏡頭設計 - 是顯而易見的。
Uber說,搜索其電腦已經沒有產生任何14,000文件Waymo聲稱Uber被挪用。
“Uber確實有政策和做法,以防止盜用,這些措施已經奏效了,”訴訟稱。
投訴補充說,Waymo不能顯示Uber盜用了商業機密或侵犯了其專利權。
Uber認為,如果法院授予Waymo的議案,那么對Uber和公眾來說就是傷害了。
Uber發言人告訴WIPR:“如果Waymo真的認為Uber正在使用它的機密,那么不會等待五個多月的時間來尋求禁令,Waymo不符合禁令的高限,這會阻礙自主創新和競爭?!?/span>
Waymo發言人說:“Uber認為,他們從未觸及過14000個被盜檔案的說法是不誠實的,因為他們拒絕查看最明顯的地方:自駕程序負責人所擁有的電腦和設備?!?/span>
Waymo正在要求法院根據Uber正在使用或計劃使用Waymo的商業秘密來開發其LiDAR技術的“基于明確的證據”,如“內華達州的電路板藍圖和文件”所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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